辞去白昼

群鸟飞离我身

【安雷】如果记住就是忘却

※万字,奈何笔力尚浅无法鲜明表现我想表达的。想说的东西、想记录的故事真的还有很多。

※是个给亲友的生贺的补档,希望她喜欢!在文章开头对你说一句生日快乐——希望现在的你一切都好!

祝平安康健,得偿所愿。

2018.03.09

      

       

     

      

    

爱人,爱人。我想上百上千次呼喊你的姓名,就像悯痛和岑寂上千上万次呼喊我的姓名。你是那么的灼目,是披满圣光的传教士;你是那么的诡谲,是永生不得轮回的怨鬼。你谁也不是,谁却都是你——我视你如阿波罗神祇,我视你如犹太和路西法;我用最高级的词汇替你着衣,我用最低等的句式替你加冕。我记得你,我在乎你,我忘却你——爱人!我本该搂着晨曦与你缠绵;我本该刺穿暮色同你赴死;我本该把箭矢刺进血泪的诗篇;我本来成为割断黑夜喉管的最后一人。可你是那么不同啊。我们应是比墓志铭还长久?白天与黑夜,是与非,善与恶,生与死都不足以让我们分开——

   

你的灵魂太深邃。

   

   

   

    

     

【If Recollecting Were Forgetting】 

            如果记住就是忘却

            

     

        

    

    

他从梦里挣扎出来时,四周仍蒙着一大团无规则的墨色。这一隅简直静默到寂冷;间以扯落几颗失散的星子,嵌在窗前灼亮突兀,似是要焚起安迷修几十年来黑黢黢空洞洞的潮湿灵魂。梦境和现实被捏成两条长线互相交缠盘错,织成他未曾涉足过的世界,糜乱而又颓败;因此安迷修失掉了他或许该长久到无法估量的休憩时间。他一睁眼是活在当下,眼前的路灯迸溅开橘黄色的光,黑猫弓着背脊越上破败的瓦楞,口袋里包着的抑制病痛的胶囊已经因汗液黏腻成一大片;一闭眼又跌回到不知坐标的岑寂里去,仿佛失了聪失了目失了口,仿佛真成了个彻头彻尾的颓者。安迷修没来由觉得慌乱,连忙用五指去摁着胸口,跳动产生的鲜活感自皮肤表层数十道开刀痕漏出,渗进每一根血管每一处神经里去。他长吁一口气,告诉自己他还活着,活在他漂泊了数十年的世界里而并非岑寂中;他应当可以为自己多活一天庆幸了。

   

弥留之人本该是牵挂万分,但安迷修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俗人。他没有亲属更没有牵挂,害病染疾撒手人寰也何妨不是件好事。可是在这光景里梦到很久很久之前发生的事,究竟是为什么呢?

   

安迷修活过几十载岁月,早已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自认本分守矩,染不上半寸墨点。这梦忽然间告诉他“或许并不是这样的”。从前他尚还康健的日子里从不乏欢声笑语,而锋芒向外保护重要之人就是他的使命。不论对方在意与否,他都自顾自有着一腔滚烫的血,并不怕痛苦;几十年征程数下来,除了人生末尾可能要因疾而终不太圆满,其他都问心无愧。安迷修第一次做梦在六天前,这几天反反复复重复着,最后只瞧见那么一个场景。尚还青涩的他穿着件被浓荫润湿的白衬衫,躲在满树繁花下大声朝谁说着什么,瞳孔罕见地碧到发亮——亮到安迷修都不觉得那是他的眼睛。他比谁都清楚自己并非那种会为了谁表情失控的人,时间之神赐予他的记忆没有如此搞笑荒唐的桥段。他应该平淡的生,平淡的活,平淡的死,不该心存其他芥蒂。也许会死在走私犯的枪弹下,也许被顽疾深深折磨,也许连遗体都找不到,化作海洋淤积物的一部分抑或拂过梧桐叶喃喃呐呐的风,至始至终踽踽独行。梦随着次数的往返增多也无限地趋近于现实,掀起他被自己扯得七零八落的记忆一角,往里头灌着些什么新东西。二十年前应该是有什么被他选择性遗忘掉了。

  

于是三天前他决定出逃,也这么做了。从那栋病院里翻墙溜掉的时候,安迷修身体轻盈得不像是重症病人。他挑了个好时机——午夜三时九分,上班值班护士离开的九分钟后,下班值班护士到来的五十一分钟前——这些年轻的小姐们约摸几天没睡过好觉,推开房门时脚步都是踉跄的;而这位重点监护对象也好不到哪里去,要么辗转难眠要么在噩梦里沉浮,醒来还要带上一连串咳嗽,左肋骨包裹的那块地方也会紧跟着绞痛。安迷修扯掉手臂上扎着的输液针,怔愣着迷茫了些许,决定回那个阔别二十年的地方看一看。他清点自己的包裹。物什大多数来自于几天前死去的他的最后一个远方亲戚,骨灰洒向映着漫天星辰的大海。死者是小时候格外照顾他的一家旅店的掌柜恩莫特太太①,安迷修那时候喜欢将记事本和摘抄本扔得满地都是,而恩莫特太太就帮他收拾好;他二十年前离开的时候没带走一样东西,这些写满了字迹的本子便全被这位好心的妇人收纳起来,时至今日物归原主。他记得自己当时曾为了捉弄恩莫特太太,把她字典末页的地图撕下来,藏进了这些记事本里——

  

书页飒飒作响。白底黑字都一并涌动、挤压、高簇,窸窸窣窣的声音蹭得安迷修耳膜疼。他有些紧张,连唾沫都不敢吞咽(他也不知道这紧张是为何),直至真有那么一张泛黄的纸从页与页之间颤抖地滑落下来。安迷修伸出手去接它,接住了手又抖得厉害,缓了好一会心智这才平复下来。但是纸页上的内容使他愕然,以至于难以置信了。

  

是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他们学校发的作业本的纸,纸质不算好,时隔多年已经脆弱得可以捏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可是那字却是清晰的;当年写下这些字的人生怕自己以后忘了,记不住了,写得清晰有力撇捺均匀,蛮横霸占了一整张纸,却是那么刺激记忆和眼睛。

  

一整张纸写满了一个名字,安迷修早就该忘掉的名字。名字就像主人一样跋扈张扬,哪怕相隔二十年了,也把落笔人搅的失去了神智。

  

他叫雷狮。

     

    

   

那是一个就算不拼命呼吸也能嗅到香气的初春。春寒料峭却已盛压枝花,大片大片绚烂的色泽绽放在街头,白得像雪,浓得像奶油。安迷修踩着他刚用奖学金买来的脚踏车,被第四个十字路口拦住了路。他买的是二手车,前车主骑的年月应该不算短,踩起来嘎吱嘎吱地响,也就只有安迷修一个人觉得这并不算好用的脚踏车能感到些许亲切。他哼着刚学会的英文歌,是《As Long as You Love Me》——安迷修还记不住歌词只知道曲调,顺着他仅剩的记忆勉勉强强哼了下去,还颇自得其乐。高中生起床的时间很早,星星都似乎还留着一点痕迹,冗堆在泛红的天幕上,宛如细碎的光点般细腻温和。几点暖意从浅蓝调和着普鲁士蓝的远方蔓延开,慵慵懒懒泼洒在街头、街心和蹬着脚踏车的男生的肩膀四周,让安迷修陷入温软成一首诗一般的光晕里。

  

今天似乎出来得有些早——应该还要等一阵子——安迷修想,把书包抱在怀中,撑腿支撑住自行车,自己拉开拉链拿出教辅,开始赶昨晚上挑灯夜战没有写完的理科题。安迷修习惯浅眠,睡觉也不长,而这小镇没有鳞次栉比的高口大厦,小屋和小屋之间能横斜着一抹透亮的光团,宛如凝聚着红莲色泽的水珠。他爱及了这日出的景致。于是早上天未亮个干净安迷修就会走到街心这里来,随着轻柔的风蹭过耳畔浪漫的低喃,他碧绿碧绿的眼珠儿就可以拓印上纯粹的赤,而这几乎可以把他眼睛里的幽绿都烧起来的赤伴随着早自习的铃声响起会消失得不留一丝踪迹。他爱着这抹日出的赤。

   

“这么早,还真有起来的人啊?”

   

安迷修微微侧头,和他年龄相接近的男生从他身边跑了过去。天气虽开始升温但也不算太温和,早上裹棉袄中午就穿短袖,上苍的胡怪脾气谁都不能左右。可这男生只穿了件紧身背心,狭长的眼角微微挑起一点因长跑染上去的绯色,而他的眼又是澄澈到极致的紫。也许是冷色调和暖色调冲击产生的视觉震慑力太大,安迷修睁着双绿眼睛忍不住去看他,理综教辅翻了一半就滞在空中,而将要被日出洒下的光辉渡得发光发金的眸子里也全部撞进了另一人的身影。

  

“......”男生偏偏头,伸手在安迷修眼前晃动。安迷修愣了好几秒没反应,直到最后见男生把脸凑近他才蓦然发现自己刚才对着陌生人有了什么样的悸动,耳朵尖冒起一点羞敛的热意。他的理综题撞在脚踏车扶手旁,连声闷响都没发出就掉在地上。男生眯眯眼,将安迷修微乎其微的小表情收入眼里,抢在碧眼学生拾起他书之前将教辅拽到自己手中。

   

“安...迷...修?”他恶劣地将声音拖得极长,顺带用余光去瞥安迷修听到他叫自己名字时的表情——果不其然,这下子他从耳朵根儿到头发尖儿似乎都在发热。雷狮转过身,手指摁住安迷修的肩膀,他发现他的身上缭绕着淡淡的薄荷草气息。雷狮笑了,俯身趴在安迷修耳边说了他的名字。

  

“记着我吧。”

   

坏学生大笑着离去,临走之前刻意蹭过安迷修滚烫的耳尖;而接受了他这一举动的安迷修今天不知为何格外迟钝,站在路边站了十几分钟,持续到初升的日轮洒下繁艳的光辉,把他浸泡得连头发丝都闪着金光。安迷修把理综题塞兜里,懊恼该怎么和老师进行解释,口中开始哼他本该忘得干干净净的那首英文歌的歌词。

  

这是他唯一一首能唱出声来的英文歌。本来他觉得这歌词唱的不过是艳俗而又果决的鲁莽爱情,搁置在当下又觉得不同。总归总,以后大笑也好,失落也好,痛哭也好,他总能第一时间想起这首歌。它所表达的情感凿空了安迷修的人生长河,每一个缺口流进来的,都是珍重万分的馥郁情愫。

  

安迷修那天大声唱着这首歌,阳光下背包和他的眼睛都亮的晃眼。他蹬着嘎吱嘎吱叫的脚踏车,幸福得就像正驰骋在蓊郁的袤野。

   

   

      

   

Although loneliness has always been a friend of mine

[虽然寂寞一直是我的朋友]

   

I'm leaving my life in your hands

[我却准备把一生交到你手上]

    

People say I'm crazy and that I am blind

[人们说我疯了,眼睛瞎了]

    

Risking it all in a glance

[匆匆一瞥便决定赌上一切]

    

How you got me blind is still a mystery

[而你是如何使我盲目,这仍是个谜]

   

I can't get you out of my head

[我就是无法忘怀你]

    

Don't care what is written in you history

[我不在乎你的来历如何]

     

As long as you're here with me

[只要你陪在我身边]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我不在乎你是谁]

    

Where you're from

[来自何方]

    

What you did

[做过什么]

     

As long as you love me

[只要你爱我]②

        

       

       

如今安迷修似乎走在当年的那条街道上。他没有脚踏车了,它早在十多年前化作丁零当啷响的一堆零件;他没有白衬衫了,他终年终年穿着蓝白条纹的病服,呼吸着令人作呕的消毒水气味;他也看不见日出了,国民GDP的上涨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推倒了矮矮的小屋,只有幻想中才会存在的高楼大厦早就耸立起,巍峨肃穆但并不亲切。他再也不能被日光浸泡得浑身发软,拿着本理综题在路边呆愣许久,更不能遇见一个晨跑的男孩去拍他的肩膀蹭他的耳尖。他人生算是完了吗?还是没有?过着每天咽下药就不知道明天会不会醒来的日子是为了什么?年龄的增长只让他变成了个糟糕的大人,不敢去做任何事情,也没有任何事情可做。

     

他翻到自己少年时代的日记本,这才得以了解当时发生的事。当时有多雀跃,今天就有多凄哀。他真的记住了男生的名字,那句“记着我吧”也像是一句魔咒,伴随这日记本扉页字里行间传递出来的暧昧因子一并镌刻在心脏上,斑驳着的,淋漓了血。

      

       

       

这是安迷修第一次准备对雷狮说些什么。

  

他们的相遇就像莫比乌斯环那般。冥冥之中谁走上了谁的人生之路,谁又渡过谁的生命长河。落樱的季节自古以来少不了吟哦爱恋的词句,写着每一句话的扉页深深吸一口似乎都是满纸的馨香。他们可能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使他们相遇;而这笃定是美丽的,然而变化无常更为美丽——辛波斯卡这么说,而这话真是对极了,安迷修想。他十多年来没有相关的恋爱经历,不明白动心的契机,只认为缘分已经玩弄他多年,玩命般制造他和雷狮一遍又一遍相遇,制造出雷狮转学到他们班的巧合,制造出雷狮开始接近自己的各种机遇,直至这颗年轻热烈的心脏盛满了唯一一个名字,永生永世他都没法抽离出身。

    

安迷修在等雷狮。时令是夏,蝉已不知聒噪地在耳边嘶叫着了。柏油路像是要烧起来的那般软,树叶翻动着烫焦的身躯,这一面是青翠欲滴的颜色,那一面却蒙满灰尘污垢,就像切断了两个世界。他和雷狮已经认识几个月,他也暗恋雷狮暗恋了几个月。他认为那就是暗恋,是他所陌生的情感。安迷修蹬着双运动鞋,不是什么知名的品牌;手捧一杯还氤着水汽的奶茶,灼炙的温热自单薄的包装潺潺流出。安迷修不需嗅嗅鼻即可闻到吸管口弥漫的甜香;可为了拙劣掩饰他本就不稳的心绪,似是和谁赌气一般,他顺着那香味低下了头,唇齿碰开水渍,自愿让液体去滋润干枯的肺叶。这人不习惯矫饰自己,也不习惯刻板地活着,可为了见雷狮一面,他甚至挽起了从来不挑起的袖口,露出那只嗒嗒嗒走动的手表来。安迷修靠着墙,心脏勒索神智一般跳得欢快;他任命地闭上了眼睛,左手贴在胸膛,让分秒过去的声音和心腔里若洪钟的闷响无限重合。

    

只有安迷修知道自己约雷狮,是下了多少的勇气。他像个骑士一般发誓过再也不逾矩,可他又像个叛徒一般认命了自己其实做不到这点。和清秀俊逸的样貌相符,他内心柔软细腻得不行,轻轻一触仿佛就可以连绵出蒲公英的海。人们都说安迷修其实难以猜测,可偏偏是未知感让他更加衷情。他是等着时机的,恰到好处和一见钟情留给命中注定之人。他没有宗教信仰,崇尚的只有所谓骑士道;现在却像个新生的小孩,带着幼稚的懵懂和悸动、无意识地将眸光落在表盘上,每一层轻微的金属摩擦声都激起一阵细微水纹。

    

雷狮来的时候天下着雨,是有人在耳畔歇斯底里哭着那样,刺耳而放纵的雨。夏天的雨就像雷狮那般跋扈放纵随心所欲,啪嗒一大声猛地砸向这个城镇,顿时蝉鸣、焦叶和溶掉的柏油路全部聚拢,凝聚成硬邦邦的固体。并不能唤作浪漫的环境和嘈杂的人群足以冲淡安迷修的紧张,他本人是这么想的。他将快要见底且转至冰冷的奶茶一饮而尽,在把空空如也的纸杯精准投入回收筐的间隙,雷狮刚好赶到。雷狮撑着伞,穿着不同于学校里的私服,白皙圆润的肩头上散落几缕乌黑的发,在人群中和在安迷修眼里,不知为何就是如此吸引人的注意。这时安迷修又觉得这雨可真恶劣,泼下的声音细若蚊虫,连本就存在的心跳声也盖不住。

       

“竟然早就到了为什么不发短信,等在雨中是很好玩的事?”雷狮不耐烦地皱眉。安迷修摸摸头,感受到指尖传来的热度竟能透过头皮传递到四肢百骸——这下子,可连手都不敢伸出去握住对方的了。明明坏学生什么都没做,可他已经觉得自己超了负荷;他在心里认为,约雷狮出来竟像偷亲嘴唇那般刺激。

     

躲藏着偷偷喜欢,可真是全天下最令人有口难言的东西。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失了智,全被意中人抢夺得干干净净。安迷修这次没能和雷狮告白,没能把他颇有着戏剧色彩的一见钟情袒露在阳光下,袒露给他喜欢到发疯的人看。这次是这样的,下次是这样的,从此以后都是这样的。

   

   

   

安迷修恰逢走到海边。他故乡四周临海,广袤而又深沉,在夜色中似乎永远摸不着边。他拔掉手上的针头扔向波光粼粼的远方,脱掉鞋提在左右手,在海边走着。日记已经读了一半,他渐渐开始想起曾经发生的事。安迷修深深知道这些事都是他患病前拼命想要忘掉的,而在剩下的不知道多少的光阴里,他开始留恋起它们了。年轻时候的安迷修还不糟糕,他青春、温和、敢爱不敢言。现在看来他一生只喜欢过一个人,而他并没有当面对那个人告白过。安迷修检查了自己的随身物什,确认并没有遗失之后,蘸着月光翻开下一页。

      

远方的灯塔传过来光,光聚拢到安迷修身边来。

      

      

         

后来有了第二次。安迷修等了好几天,思前想后,还是想对雷狮说说那些话。

     

雷狮去图书馆借阅的书安迷修都会留意,特别是这次。本来安迷修还为第一次约雷狮告白的行动未开始就宣告破产而懊恼,决定再试一次后尾随在雷狮后面匿进了图书馆。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狠狠砸向室内,在每本书的书脊处放肆翻滚,于是雷狮的侧脸都印上了细碎的光屑——安迷修果真轻易恍了神。他就在雷狮身边,离心上人只有一个大书架和一条短短的走廊。可是雷狮没有注意到安迷修无数次望向自己的时候,眼底那些破碎而又懊恼的光线。坏学生只有这时才安静,坐在靠窗的位置,透过玻璃能一瞰楼下绿树成荫繁花似锦。可是好奇怪啊,安迷修每次抬头,一眼望过去就只看见雷狮翻动着书页的修长手指。安迷修发现自己没法装作看书了,干脆把那本反复看了多遍的书籍摊在腿上,凝视着白底黑字好一阵子。

  

雷狮走的时候似是带了风,这风撩动过安迷修手里的书本,把它带到地面上去。安迷修察觉到你已经走了,又一次的懊恼;今天还是没有说出去压在心底的那些话。心里的那点陌生感情是毫无节制的膨胀的。每膨胀一点,便可窥见理智消失一点。最后安迷修终是忍不住动作,趴在角落里确认雷狮已经离开后,立刻借走了刚才那本书。他有些局促,大男孩情怀一口气全部附在身上;在这些外界因素的作用下,他鬼使神差坐到了刚才雷狮的位置那里。安迷修指尖有些颤抖——糟糕,现在连看到雷狮看过的书都会脸红;他好像更喜欢雷狮了。书里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写借书卡的时候,雷狮的名字就在上面——这足以让安迷修笑上好一会。

  

但安迷修想,他还可以做更逾规矩的事情。想法出现的一瞬间他就做出了行动,旋开那支黑色钢笔并翻到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他第一次做这种事,紧张到下意识吞咽口水。可是他还是动笔了,思考了许久到底是写大一些制造校园轰动,还是写在角落徒留自己一人知道明白,最后钢笔尖滑到纸上带出墨渍时还是惊了他。啊,这可真犯规,还真有胆子这么做?这回看来,他连一点点痕迹都不敢留下。安迷修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该白白放跑这机会,从随身带着的小本子里撕下一小角,把钢笔伸过去仔仔细细、一笔一划的写了三个字,写完的当下就塞进这本书最不引人注目的一个角落,再也没有再做这种事的意思。

  

写下的字是喜欢你。

   

安迷修的脸又要烧起来。他撕下草稿纸的一页,在上面涂涂画画,想要宣泄情感。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张纸已经写满了雷狮的名字。单相思比顽疾都令人担忧,他控制不住自己了。安迷修朝窗外望去,远方是澎湃的海,白浪一卷一卷漫上沙滩;蓝天白云被揉碎扔在浪花里,也一卷一卷漫上沙滩。近处校园中有草,有花,有心上人,心上人和花草坐在一起,却比花草好看上一千倍一万倍。安迷修趴在窗口,隔着一面玻璃、六米高楼、一条小径挥舞着他写满雷狮的名字的纸,轻轻地说着喜欢你——这告白除了风,谁也没听见。

         

谁也没听见。

    

    

     

安迷修的手指在颤抖,纷繁的记忆已经被渐渐拼凑在一起。二十年前的他熟悉又陌生;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打算爱一个人了。灯塔不再散发出光线,他又落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心脏也因此开始熟悉地疼痛起来。安迷修抿了抿唇,心里遗憾着日记本只有最后一页没有看了,就想着摸黑好歹看完吧,尽管他已经不太愿意继续接受曾经的那段记忆。记忆美好到他都不觉得自己命不久矣。他是那么喜欢雷狮,哪怕只是看着当年的日记本,他也无法驳斥自己的又一次惦记起了他。雷狮在哪里呢?他做什么?他喜欢谁,爱上谁,娶了谁,是否还活在人世?他是否会知道一个人在年轻时喜欢过他,约他出来目的是告白,在图书馆看他是为了塞纸条?又是否知道这个人执念到过分,时至今日仍不可救药的叫嚣着喜欢,喜欢,喜欢?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见雷狮的脸了。

   

最后一页被翻开。

   

   

   

“他要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

   

椅子被躯体怦然撞开,安迷修揪住邻座男生的衣襟,眼神狠戾。安迷修扔掉恰在这个时候用完墨的水笔,笔落在地板上声音清脆。秋风慵懒地挤进窗户缝,外面的世界已经是红枫一片,团开一大片深色的浪漫。斜后桌的座位空无一人——虽然平时座位的主人也不常来,但是这次是真的再也不会有人涉足了。物是人非这个成语是专门为这种情况量身定做的。

  

“你不知道吗?”男生惊讶地眨了眨眼睛,“雷狮到我们学校来本就是一意孤行,他家里早就决定送他出国。不如说,他来到我们这里是个意外,也或许是错误。”

  

“毕竟他看起来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啊。”后桌男生也跟着长叹了一声,把头深深埋进臂弯中,“还走的很急。就是一个小时后的事。雷狮太不够面子了,走就走,招呼都不打一个。”

  

任课教师已经走进教室。值日生正慌忙擦着黑板。班长宣布下午的体育课和上午的化学课调换顺序,引来一大片哀嚎声。坐得远远的同学空投过来空的矿泉水瓶子,没中,砸在边缘,像一条濒死的鱼一般麻木地滑了下去。枫树婆娑出黯淡的影。蓝天像是被雪洗过一般澄澈。有人在桌板上涂鸦,有人在本子上写小说,有人在下飞行棋,有人在写着补课班习题。猫轻轻擦过墙角,张嘴打了个呵欠。全世界少了一个人并不会发生什么改变,但是少掉的这个人是安迷修的全世界。

  

安迷修匆匆给任课老师打了招呼,胡乱诌了一个理由就夺门而出。海滨城镇不大,机场只有一个,他能够踩上他的脚踏车用尽全身力气跑过去。狼狈也好,匆促也罢,只要能见到他就好,一眼就好。于是风静止了,树静止了,猫静止了;在一瞬间这一切又流动起来,全部都被安迷修扔在身后。他想起喜欢雷狮的这么些日子,从那个早晨到这个秋天,从樱花绽放到秋叶烂漫,世界简直变了模样,只有雷狮一如既往地吸引他。秋风涌上心口,直截了当灌入耳鼻喉,他的灵魂被风吹得上扬,上扬,上扬。他想起雷狮曾说他眼睛好看,像潺潺流过的晶亮瀑布揉碎树叶的柔和,他却没有告诉雷狮自己也欢喜极了他的眼睛。如果来日还有机会,他还可以继续暗恋下去,他会择一个午后去亲吻他的眼睛,而那触感他一定一辈子都忘不掉。可是雷狮走了。他们还能见到吗?隔了一个太平洋——他们还能见到吗?

  

安迷修没能赶上,没能见到那双紫色的眼睛。他到的时候累得喘不过气,但是只看见雷狮的背影消失于人海之中;他连呼唤他名字的时间都没有。安迷修蹲在地上捂住脸,沉默痉挛了半天最终入侵他的大脑;他发现自己哭了。安迷修哭得没有一丝声响,脸全部埋进臂弯中,只是单纯的眼睛亲吻泪,泪亲吻脸颊而已。可是他觉得自己哭的是那么痛苦而撕心裂肺。安迷修翻开自己的手机,下意识找到那个名字,手指抖了许久,只发过去一个空白的气泡。

   

回信来的很快,但也很短。“我看见你了,”雷狮写到,“太慢了。”

  

安迷修正准备写点什么过去,又来了一条短信。

      

    

“我走了。但你不会忘记我。”

    

     

安迷修终于哭出了声,他从来没觉得心脏这么疼过,疼到他简直直不起身子。起先他是抽抽搭搭的哭着,后面就撕心裂肺起来,哑着嗓子像在唱受情感张力极大的歌。是啊,忘不掉,他想,我应该是忘不掉你的,无论如何也忘不掉你的,但是我现在应该就这么放弃你啊。我除了强迫自己忘掉你什么都无法做。我不能挽回你,不能向你告白,不能亲吻你,我太糟糕,留了太多遗憾。我普通,我只爱你一个,我单相思——我是如此渴望拥有你。

    

他买了很多矿泉水,一瓶瓶喝完,就像在借酒消愁。喝完后他就投瓶子,投一个说一个字,说完了就反复说,直到嗓子嘶到再也说不出话。安迷修直接逃课回了家,陷在床褥中摸出自己的日记本,划拉半天磕磕绊绊写下了这日记本最后一句话。送给雷狮的话。他们的故事可能已经告一段落了。

        

   

“怨我爱不逢时。”

    

    

这句话和这段被拼命铭记又被拼命忘却的单相思,时隔二十年,终于又暴露在亲身经历者的眼皮下。

     

     

     

又是一天深夜,安迷修餐风露宿很久之后终于找到了他此行的目的地,恩莫特太太的旅馆。倔强的老妇人最后守住了她经营四十年的旅馆,就像最后一盏燃烧生命的油灯。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时光仿佛在这里摁了暂停键。螟虫躲在草垛里断断续续扯着嗓子,冬夜里一切都萧索又冷寂,冻掉了少许几颗星子,所以天边总有那么几块深邃的黑。显眼地,几簇几簇星子连绵成一整条雪白的星带,是罕见的光鲜亮丽,把树木尖儿都染得银白一片。安迷修二十年来行动电话一直保留着,已经是落伍到掉牙的款式,所涉及的功能目前只有通话和短信。他翻到那个好多好多年没拨打过的电话,想在这个特别的日子给曾经的雷狮说说话,像是记录曾经的他们——安迷修肯定雷狮已经没有在用这个手机码了。他知道自己在说给一片虚无听,但是他是那么地、那么地想说出来。他摁了电话号后就把手机举得很远,清清嗓子,温柔地开口。

  

窗外的星子扑闪着光辉,给窗棂镀上树木曼妙的影。

      

      

    

“雷狮,你还好吗?”他有些内敛,他正在挑战自己二十年来没有涉足过的领域,“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我是安迷修。”

  

“二十年前你离开的时候说我不会忘记你。这是真的。之后我的确在尝试忘记,时至今日,我才发现我失败了。”

  

“你还是那么的耀眼。你赢了。我至始至终都是输家。”

  

“听到你要离开的消息我很错愕,措手不及,我又是那么的想去见你。我用我全身的力气去蹬脚踏车,还是没能赶上,脚踏车也再也不能用了。真的什么也没有抓住呀。”安迷修挠挠脖颈,“我想你如果听见了会笑我。”

   

“我身体最近不太好,没有药物可能随时会死掉。我不怕死的,但我怕生命遗憾。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恩莫特太太已经离去,她把我以为弃置多年的日记本当作遗物托人送给了我。我现在就在她的店里给你打电话。不知道这所旅馆的接班人是谁。”

  

“你肯定会问我为什么会在意这么多。这个理由,我二十年前就想告诉你。我——”

   

安迷修愣住了,最后一句关键的话卡在喉咙里,死活说不出来。他心脏是无以复加的疼,身体更是抖成筛糠。旅馆一楼的阴影中出现了人影;再仔细看,发现那人身下卧着轮椅;等到安迷修完全反应过来,来者的脸庞已经暴露在灯光下,五官轮廓特别分明。那也是张三十多岁的脸,眼梢往里折了点岁月的风霜和如狮子般的戾气,密长的眼睫晕染出只属于他的嚣张。他的脸庞轮廓很清晰,最好看的果然是那双紫眼睛,和二十年前一样,是那么的那么的吸引人。他的双腿呆板麻木地地垂着,就像滑下的死鱼;右手推着轮椅,左手却拿着行动电话,行动电话紧紧贴着耳畔。安迷修的声音便通过这小小的承载物被他听得一清二楚。

  

“欢迎回来。”雷狮微微弯起眼梢笑了,声音是低沉好听的男中音。他吃力地张开手臂,等待着可能会有的、自己高中时代暗恋对象对自己的拥抱,“你是忘不掉我的。”

   

就像我也忘不了你一样。

  

他们都很狼狈,都违背了对方的期盼,活得浑浑噩噩不明不白。安迷修眼眶已经湿润得不成样子,心脏的疼痛几乎要把他压在千米以下的深海里面去,可他又是那么急切的抬起脚来,去拥抱紫色眼睛、干净好看的恋爱对象。他想吻他。他们在黑夜里就和着满天星光忘情的相吻,给予对方迟到了二十年的爱情。他们将永远沉醉在这荒芜贫瘠的土地上,这斑驳古老之地;灵魂无处可逃,也无路可去。千千万万盏星光全都沸腾了,为祭奠他们动荡不安的生命。他们将永远沉溺在这繁华的深渊之中。

    

     

    

可是,可是二十年又能带来什么,又能带走什么呢?他们都回不去了。一个已经被病痛折磨得连呼吸都是奢望;一个瘫痪了腿,所能做的事情只有靠着窗看海,想事,思人——思念他惦记了那么长远一段时光的人,他爱愈骨血的人,他其实永远不想放手的人。纵使过了二十年又如何,现在是晚还是早?它不会使日月颠倒;不会使百川逆流;不会使星辰崩塌;不会使旧情复燃;更不会使罅隙被缝满。它只能让阔别二十年的唇与唇紧紧挨在一起,就像刀刃和刀刃互相拭磨;就像爱与寂寞深深地相融、抚摸、啃噬;就像迟到了二十年的告白还没说出口,就全部沉淀在当年写了“喜欢你”的泛黄纸条里,被满腔的热泪凿成一圈圈剜心破骨的虚无,最终可能还是于事无补。从此他们还有有喊出那三个字的权利吗?

    

不清楚——归根结底,谁也不能说自己是清楚的啊。

     

       

    

——Fin——

     

    

备注:结尾的“那三个字”,是“我爱你”,也是“对不起”。

     

①恩莫特音译自“immortal”,意为“不朽,永生”。取这个名字大概是反语。恩莫特太太见证雷狮和安迷修整个青春时代,但是她的死去和他们的爱一样,都是理所应当而有着期间的。“不朽”之意表他们内心的希冀,虽说还有在一起的想法,但是说不定已经不可能了。

  

②摘自90年代的一首老歌的歌词。歌名翻译过来是《只要你爱我》。

     

③时间节点若和现实生活不相符那就是我为推动剧情发展构造的,可以看成平行世界。

  

④私货:[安迷修在一开始逃跑选择的时间点,也就是凌晨三点九分是你的生日。]

[安迷修第一次见到雷狮的景色,带点星星将要日出的早上是你给我说你挺想看到的场景。]

[安迷修无数次想要叙说心情所在的地方总有海。这也是你想要看到的场景。]

[结尾选择了你说到的星空。]

   

  

附:题目来源/狄金森先生的诗作

  

If Recollecting Were Forgetting 

如果记住就是忘却

  

Emily Dickinson 

艾米莉·迪金森

   

If recollecting were forgetting, Then I remember not. 

如果记住就是忘却, 那我不愿记住什么。

And if forgetting,recollecting, How near I had forgot. 

如果忘却就是记住, 那我是多么接近于忘却。

And if to miss,were merry, And to mourn,were gay, 

如果思念是喜悦, 而哀伤也是喜悦,

How very blithe the fingers That gathered this,Today! 

那么手指该是多么欢快, 因为今天,它们已经把这些全部采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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